近日,一则消息引起了我的兴趣。某网络公司因为擅自使用明星蒋勤勤的照片被告了,最终赔偿了人家10万元人民币。我只想说,明星的照片还线万不少了吧?对我们老百姓来说,起码一年的收入。对于明星而已,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至少要努力一下才能得到。
这个被告把蒋勤勤的照片用于了广告宣传,并产生了一些收益,这种情况下,基本是一告一个准的。因为人家指出来,你为了商业宣传,扩大营销范围,增加业务需求,在没有经过蒋勤勤的允许之下就是构成了侵权。你想想,一个网站上挂着人家照片,大家肯定以为蒋勤勤跟你合作了,不然你也不敢挂。
最后,这个公司不仅要道歉,还要赔人家10万。我这里有一个很大的疑问,假设不是蒋勤勤,而是现实中的你我,我们能不能拿到10万的赔偿呢?这话要说出来,可能会让人笑话,心想你又不是明星,还10万,能赔你十块就偷着乐吧!很多时候,我们老百姓根本就没有想过侵权这回事,或者说根本不懂什么是侵权。
肖像权是指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我们国家规定,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不能使用公民的肖像。只有违法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曝光其照片和视频。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注意这些细节,别人拍了也就拍了。
我打个比方,有一些照相馆会拿客户的照片进行宣传,一些正规一点的会告知客户,但也没有支付费用,一些不正规的连通知都懒得通知。如果非要说允许的线%都是没有经过允许的。我们老百姓也不会因为别人放了一张照片就去告人家,首先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告,告了还怕麻烦也未必有个好的结果。
明星就不一样了,他们有经纪人,有专业的团队,甚至还有法律顾问。明星觉得自己的形象比较值钱,自己的知名度比较高,如果平白无故给别人使用了,等于自己腰包里的钱被人偷了,他们不甘心。如果我们老百姓也能像他们一样,那估计光侵权这一块,咱们就能“发家致富”了。
明星的照片到底多值钱,其实,这个和名气息息相关的。蒋勤勤这个级别的老演员,算不上流量明星,但在圈内还是有一定地位的,如果侵权她的话差不多就是这个价。而如果像一些每天都活跃在镜头前的流量明星,他们如果索赔起来,恐怕10万是打不住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学习一下这些明星,把肖像权这回事重视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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