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颗粒与V.Fine音乐达成合作(详情可戳:加上合作推文的链接)。有不少小伙伴对此表示疑问:
音乐版权,一般称为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音乐版权主要包括了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只要你进行了除了用于研究欣赏学习以及非盈利目的下的表演,一般都需要向著作人(有时候也涉及到表演权者)说明(并支付相关费用),否则都将是侵权行为。
试想一下,如果你的东西被朋友拿走了,但是朋友却没有告知你;或者是,朋友拿了你的东西赚了钱却没分点红给你,你会有什么想法?
近年来,多起音乐侵权事件发生。各大影视、综艺节目以一种侥幸的心理多次使用未授权的歌曲;相关音乐平台也对音乐人的著作权不加尊重。
相关侵权事件有:《明日之子》节目二次侵犯音乐人李志的权益、农夫山泉二十周年广告片《一个人的岛》配乐侵权多首音乐作品、rng歌曲侵权、小咖秀短视频软件侵犯音乐版权等等。
权益被侵犯,很多音乐人敢怒不敢言。因为维权对原创音乐人来说是十分不划算的事情。即便在侵权案中胜诉,获得的赔偿也远不及花费的维权费用。
由于国内长期“免费”听音乐的状态,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还尚浅,缺乏对音乐人该有的尊重与理解。很多时候,只记住演唱者,却不关注作曲、作词等幕后工作人员。
另外,还有监管体系不完善、授权程序繁琐等诸多原因。这都让侵权事件屡屡发生,难以遏制!
鉴于这种侵权乱象,颗粒君在此提醒:版权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它可是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存在,是多元作品的保障。
面对侵权,要敢于为自己发声,但是,作为音乐人也好,作为歌迷也好,在对的事情上只要肯坚持一下,慢慢就会有更多的人愿意站出来;同时,还要提高原创版权意识,打击盗版、抄袭。
只要人人都给予创作人及作品一点尊重,人人都给予版权一点关注,社会上才会有更多更优秀的创作人出现,有更多更优秀的文化作品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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