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公布了对锦州银行大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罚字〔2018〕第145号)。
决定书显示,锦州银行大连分行因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超过期限在账户管理系统备案,被罚款5000元;
因贸易背景不真实,被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罚款2500元;
因贸易背景真实性存在瑕疵被没收违法所得136元,罚款136元;
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被处以35万元罚款,该行3名直接责任人员被处以3万元罚款;
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处以10万元罚款,该行6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各被处1万元罚款。
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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