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明星直播间最大的优势是“明星效应”以及“表现能力”,但数据证明,明星效应的收益转化率并不全然理想。根据小葫芦大数据显示,3月8日“女王节”期间某电商平台直播观看量较高的叶一茜和林依轮,其三十日(2021年2月15日-3月15日)内场均销售额分别是277万和504万元,与薇娅场均1.19亿、李佳琦场均8417万元仍有不小的差距,多位网红主播也达到了场均1000万元以上的销量。
而品牌方对于明星直播间的态度,也处于“聊胜于无”的疲惫之中。据悉,某演员曾在去年直播首秀中带货某款化妆水,品牌方托人花了25万元的坑位费,却遭遇销量滑铁卢。几十块钱的商品仅卖出50单,还不算第二天退款的,25万元相当于打水漂。反观明星直播间的坑位费却水涨船高。业内人士曾透露,2020年6月其坑位费就已经达到了10万到60万元不等。某MCN公司负责人曾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明星直播间对商家而言不再是稀缺资源,除非是需要所谓“曝光度”或明星背书,此外他们邀请明星直播都会多加考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表示,直播经济领域重要的其实不是流量,而是品质。当前的头部直播从业者自身都对营销、带货有着深刻的了解,其背后的团队在选品、议价上也是非常的努力,直播间里几小时的直播背后是数天选品、议价、了解的过程。明星选择直播带货,实际上就是选择了另一个职业,而明星的时间配比毕竟更多是放在影视行业中,很难有精力去投身直播经济。至于未来明星直播间能否有经济效益,盘和林认为还算乐观,但可持续性并不强。“直播行业还是需要深耕的,而且前期的竞争已经结束,现在进入很难吃到初始的发展红利。”
从另一个角度,盘和林认为,由于明星有着一定的公信力,其带货相对来讲更具保障,但前提条件是明星的公信力要有约束力,“要让失信明星从此无法从事相关影视行业和直播行业,同时记入征信,从而更好地规范直播经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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