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呼声和要求,关心群众疾苦,接受群众监督,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近日,家住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的元某通致函有关部门,反映临海铸造机械厂无故剥夺员工的劳动权利,并中断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希望上级领导予以重视,依法依规公正处理。
我叫元某通,男,今年69岁,浙江临海人。在1979年,本人用正现手续,通过劳动局进入临海铸造机械厂接老人班工作,在1993年4月1日签订直至退休的劳动合同。该企业无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1995年无故剥夺了员工的劳动权利,还中断了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造成本人法定退休视同缴费年限。
这家企业是股份合作制作企业,本人在1992年10月31日投了资金入股企业。在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把股份制企业出卖给当地旅游局建商品房出售,侵吞贪污投资人每年的年终分红,侵害了股东的正当权益。希望上级领导设身处地为民着想,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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