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我儿子马某远被栽赃陷害,蒙受不白之冤。孩子的有效证据不予采纳,对方的虚假证词不证实却被采信,相当于在对方一面之词、孩子零口供的情况下处于整个司法程序中。”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的马某国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这个过程中,公诉书、判决书不给我们,一审开庭走的是简易庭,庭上不给孩子申辩机会,不让我们夫妻出庭旁听。还忽悠我们上诉加刑,孩子都认罪了,证据确凿,对方不是亲戚就是朋友,说我们求证难,上诉胜诉机会不大。一次次误导,让我们错过辩护和上诉的好机会,致使判决与事实严重不符,出现重大偏差。直到孩子入狱一个月后,我们见过孩子,才知道实情。
这是一起有预谋的骗婚骗钱还栽赃陷害的案件。孩子自由恋爱认识的女孩郭某某,她和其母郜某某利用孩子的善良和热心,联合她们家亲戚、朋友欺骗孩子。孩子只是为了找一个自己喜欢能相伴一生的爱人,所以对她们百般忍让和迁就。郭某某没有工作,孩子资助她考教师资格证,帮她找工作;她父母没有正式工作,她们家的吃喝用度孩子都帮着出钱;女孩有先天疾病,孩子也没嫌弃,还我们出钱给她看病;甚至她们家的亲戚,孩子也是能帮的就帮。短短相处一年半的时间,我们就花了几十万元。
去年5月初,恰好我们家经济紧张时,郭某某和孩子闹矛盾提出分手,不仅不说花我们孩子多少钱,还和其母郜某某联合她们家亲戚、朋友诬告陷害孩子诈骗。此案六个原告中五个是她们家亲戚,另一个是她们家邻居朋友。她们串通一气,诬陷孩子一人。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哪有诈骗者给受害者钱花,还管她们家吃喝用的?还花钱给她看病找工作?有这样的诈骗者吗?可结果她们还胜诉了。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让我们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现在我们孩子蒙受冤屈,在涉案全部金额中,大部分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不在场的情况下,对方亲戚朋友之间进行的金钱交接。事情的真实情况,也不是判决书中说的那样。他们涉嫌存在超期羁押、刑讯逼供、诱供、虚假证词、颠倒黑白和徇私枉法裁决等违法行为。如今我们举报无门,受到百般阻挠、干扰和威胁。孩子入狱已三个多月,孩子的衣物我们去要还不归还,卷宗三个多月还未归档,判决书是在我们许多次求要无果,要投诉他们的情况下(2024年1月6日律师收到的判决书),三月下旬才给我们。但是这个判决书已不是一月份我看到的那种版本。因为当时律师不给我们判决书也不让拍照,我们不能拿出有效证据证明,但我对天发誓,绝对是两种版本。因为它们是不同的格式。现在我们有确切证据证明他们诬陷孩子诈骗提供的是假证,明明是他们串通骗钱,孩子却被扣上诈骗的罪名。诈骗者告受害者诈骗,居然还胜诉。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让我们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恳请上级领导尽快深入实地,了解事实真相,还孩子公正和清白,还我们公道。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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