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为了老百姓搞农业方便,我们家修这条路,没收取任何人费用,老百姓都说我们做善事。然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三人被以破坏生产经营等罪名制造冤案。”近日,四川省松潘县镇坪乡解放村的朱某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几经申诉,事情至今仍未得到公正解决。
在2017年,我父亲朱某海自己出钱修了一条路,方便村民搞农业生产;2018年的时候,成兰铁路解放村项目部的超宽超重挖掘机偷道使用此路,将此路造成危路。在此情况下,我父亲朱某海与该项目部的领导交涉,告诉他此路存在危险,要先排除危险。为此,该项目部的领导向县领导李某某诬告说我们堵了他的挖掘机,破坏了他的生产经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破坏生产经营等罪名,强行给我本人、我父亲朱某海和我表弟罗某平制造冤案。
解放村等三个村的40多户村民作证说:因为该项目部在解放村乱石窖施工,他们没搞“三通一平”和安全设施,把我们群众原有的基耕道路堵断,没给我们新修,我们无法搞农业生产,给我们农业经济带来极大的损失。朱某海为了群众的经济利益,给我们乱石窖原有土地的老百姓修了一条基耕道,给我们群众很大的方便,但是又被该项目部偷偷侵犯霸占使用,甚至把路上埋的设施压坏,给我们农业经济造成了损失,他们却说朱某海不让他们使用基耕道,还说要让他们给过路费。朱某海并没收过他们任何机器的费用,而且这条路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朱某海修这条路给我们老百姓很大的方便,也给他们项目部很大的方便,他们的车和材料才能运上山。朱某海是无辜的。
综上所述,修路的地是我们家的,还有一部分是租用老百姓的,经村委会批准、盖章,获得使用权。为了老百姓搞农业方便,我们家修这条路,没收取任何人费用,老百姓都说我们做善事。而且这条路是畅通的,老百姓都在使用。明明是该项目部破坏了老百姓的生产,我们三人却蒙受不白之冤。期盼上级领导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百姓正当权益。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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