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我家的房屋在2021年9月被暴力强拆,导致我一家三口两年多无家可归。在行政赔偿诉讼过程中,乡领导李某等人涉嫌存在滥用职权、伪造证据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就相关调查处理情况给予我书面答复,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湖南省桑植县马合口乡马合口村谷海祥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名叫谷海祥,男,今年59岁,是湖南省桑植县马合口乡马合口村人。1994年9月,我在马合口村民委员会学堂丘组002号修建了320平方米的楼房一栋。2016年3月,我大儿子谷某苹(已婚,38岁)在离此地600米远的地方(学堂丘组006号)修建了一栋315平方米新房。根据法律规定,谷某苹完全符合分户条件,完全可以新建房屋予以登记。
2021年9月15日,乡领导李某为了应付检查,以我所建房屋与我儿子谷某苹所建房屋为“一户多宅”且为违法建筑为由,组织乡村20多人暴力强行拆掉了我1994年修建的房屋,导致我一家三口两年多无家可归。
令人费解的是,在行政赔偿诉讼过程中,乡政府不仅不实事求是提供证据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反而多次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公正。一是故意伪造《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一户一档》档案材料,在档案材料中多次指使他人冒充我谷海祥的签名;二是伪造《关于谷海祥房屋的情况说明》5名村民的签字时间;三是在谷某苹所建房屋确权登记过程中,故意篡改农村房屋确权档案,多次伪造我谷海祥的签名,把实为谷某苹修建的房屋故意登记在我谷海祥名下,让我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一户多宅”。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出具了粤明鉴(2024)文鉴字第026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显示,《桑植县(市)农村宅基地实地调查申请表》和不动产单元草图下面的权利人(户主)签章处的谷海祥签名与我谷海祥本人的签名完全不一致。这就充分证明,上述签名是乡政府为了达到胜诉目的,故意伪造了我谷海祥的签名,篡改了农村房屋确权档案。
经过我大半年数十次的反映情况,2024年4月6日,当地纪委办案人员同意立案调查,要求我在提前准备好的文件上签名,说是准备立案审查李某等人,说只要我签字同意纪委的意见,就复印一份文件资料给我或给我一份书面立案调查通知书。然而,等我签完字后,又以保密为由拒绝给我任何书面资料或书面回复,不给我任何凭证。而根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第八条、《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根据上述规定,我作为实名举报人完全有权要求书面回复或答复。为此,恳请有关部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就李某等人涉嫌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处理情况给予我书面答复,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总要求别人依法依规办事,自己却高高在上,不依法办事,老百姓会笑话的!
来源:乡村振兴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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