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因天津滨海新区供销社领导曹某民欺骗投资和装修损失1000多万元,我负债了300余万元,经济已经陷入困境。实在看不到光明和希望了,无奈求助上级领导和社会正义人士,帮帮我吧。”近日,现居天津滨海新区的吉林籍女子杜晶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在疫情期间,曹某民利用职务之便,骗我跟他所任职的滨海新区供销社共同投资疫情保供项目“社区百店”的样板店,约定由我成立公司投资65%,他们供销社入股35%。由于当时曹某民刚到任,工作关系还没有转过来,双方只是口头达成协议。他工作关系转过来后,他给我投资的企业办了入社手续。在这个期间,曹某民让我帮他家装修别墅,报价138万元。他当时是同意的,只是说手里因买房,没有那么多钱,让我先垫资帮他干,我就同意了。结果装修完了,我问曹某民要装修款,他让我以虚报进货价的方式,从他们供销社打算投资的那个35%里,把他家装修的钱抽出来。我认为私吞国有资产是违法犯罪,没有同意,曹某民就撤销了已经准备签协议入资的合同和将已经入社的公司手续私自解除,并把我拉黑了。
曹某民没有对我已经投资的那个疫情保供点,没有任何说法不说,就连给他家装修的事也不承认。我到他单位门口讨要,他以扰乱办公秩序为名报警。他在报警笔录里说不认识我,他家装修不是我干的,因此我以扰乱办公秩序被当地派出所出具了警告处理。因为他在报警笔录里不承认我给他家别墅装修的事实,由于这两项损失高达1000多万元,我咨询的律师都告诉我,他已涉嫌构成了诈骗或者合同诈骗,建议我整理证据报警。
于是,我听从律师的意见准备报警。报警前我找了他哥哥调解,也走了滨海新区信访两次,在未经过认真调查的情况下,以我反应不实出具了信访结论。拿到此结论后,我报了警,但是在我所提交的证据没有逐一查实查否,证人17个,只传讯6个,曹某民多次改口供和提供虚假证据都没有核查的情况下,派出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我依法复议,复议维持后却将维持决定书邮寄到了我跟本不在那住的小区,造成我收不到。造成至今无法走下边的程序。
后来,这个案件我反映到了当地纪委,当地刑警也把曹某民骗我装修的问题转到了滨海新区纪委,但纪委只对曹某民骗我吃喝的问题立案,只想给曹某民一个轻微的违纪处理,针对骗我投资疫情保供“样板店项目”和他家装修款的问题,均没有说法。我不同意,但因没有法律文书,复核和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均走不了。
无奈之下,我通过发短信的方式将此事反应到了滨海新区区长那里。区长对此事非常重视,回电话说已经责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了,但公安机关回复他的批示隐瞒事实,将责任推到了纪委身上,纪委又以诈骗是非职务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为由查处。现在这个案件就是公安机关称已经移交给纪委,他们的工作已经完成,维持不立。纪委称此案属于诈骗,归类于非职务犯罪,他们没有权限处理,领导也不让答复公安机关转交上来的案件,也不让转交回去,就在纪委那挂着。明明是一个刑事犯罪,非逼我走民事。说实话,刑事犯罪都能让曹某民的保护伞们摆平,民事我连赢的机会都不会有。
苦等多时没有结果,我便从市政府截了滨海新区书记的车,当时书记并没有怪我,也没有追究我责任,包括我跳墙和跟车,两次进政府,找领导解决事,滨海新区书记和区长均没有追究我责任,而是批示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一下我反应的问题。结果在没有经过传讯,程序严重违法的时候,就给我批了刑拘。我现在已经负债累累,还有两个未完成学业的孩子和一位老父亲要养,孩子父亲自跟我离婚后,连孩子每个月500元的生活费都不给,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从2023年3月至今,我经历了信访、报警、不立案、复议、领导接待日等等程序,至今案件仍不能立。其背后或有“保护伞”。我因为曹某民欺骗投资和装修损失1000多万元,负债了300余万元,经济已经陷入困境。实在看不到光明和希望了,无奈求助上级领导和社会正义人士,帮帮我吧。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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