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广元市市中区渔河采石场工作期间因工致残,几经诉讼,未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的2亩多生活口粮地也被他人侵占。身为一个无权无势的残疾人,我欲哭无泪,深感无助。”日前,今年58岁的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槐树村五组村民赵某忠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这个采石场原是鱼河乡的企业,后鱼河与荣山合并成现在的荣山镇。我受伤后去查该企业的情况,得知镇里把企业承包给严某。我在严某承包期上班受伤后,严某说我该找荣山镇政府,而荣山镇政府说该找严某。后我起诉严某,现在我认为该找荣山镇政府。严某是当官的,也把该企业归还给荣山镇政府多年了。
村干部杨某洪、赵某全涉嫌以权谋私,侵占我的2亩多生活口粮地。在1993年,我的2亩多地被镇办青石场占用,至今未给我付青苗费。村上也用青石场的公路,现青石场不办了,青石场占地的公路村上要强占不给付青苗费。
既是村干部又是本组组长的杨某洪,家族势力颇大。他母亲又是本组势力也大的赵族女,他们的亲戚在某部门任职。杨某洪依仗权势,叫杨某松威胁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叫杨某松侵占我的土地。杨某洪组织家族和他亲戚证明,由杨某洪口说不依原来的界。因其亲戚的权势,当地干部也不想管,听之任之。
我现在已经身残了,对方的工伤证明都没有用。我靠种点地生活,生活口粮地也被侵占。区有关部门领导说,用困难救助给我支付公路占地的青苗费用,我却没有能力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恳请上级领导深入实地,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为百姓讨回一个公道。
来源:头条资讯
转载请注明出处。